【发布机关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;
【发布日期】2013-08-30
【实施日期】1983-03-01
【发文字号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
【正文快照】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,保护商标专用权,促使生产、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,维护商标信誉,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、经营者的利益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特制定本法。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。 ?
【效力级别】法律
【时效性】现行有效